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一、职能调整
(一)将原省计划委员会承担的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军转民、三线调整搬迁、国家及省有关计划管理的职能,交给省国防科工办。
(二)将省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承担的民用爆破器材流能行政管理的职能,交给省国防科工办。
(三)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省国防科工办对省属军工企业由直接管理逐步过渡到行业管理。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国防科工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全省军工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国防科技工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并结合全省实际,研究制订具体政策和实施办法。
(二)组织撰写全省军工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编制全省军工固定资产投资、军转民和各专项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军工企事业单位军转民与地方经济结合工作,并纳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推进结构调整。
(三)督促、检查全省军工企事业单位军品科研、生产、军贸、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及协作配套等各项任务的完成,组织实施民用部门承担的军品配套和整栅科研工作;负责全省军工企事业单位与军方签订的军品科研、生产合同的审核、报批并监管合同执行;负责全省地方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军品科研生产资格的审查和申报工作;负责全省地方军工企业有关军品的各项计划、项目的汇总、报批等工作。
(四)负责全省三线企事业单位调整、改造、搬迁的区域规划、计划和组织实施以及战时军工生产动员线的有关工作。
(五)组织管理全省国防科技工业质量、安全、计量、标准、保密、情报、统计、档案、重大科研及其推广。
(六)管理国家安排我省的国防科技工业建设资金、技术基础科研费、民口军品配套及整机研制费和国家有关专款。
(七)拟定地方性有关发展国防科技工业的配套政策、法规,建立区域性的保军环境;指导全省军工企事业单位的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全省军工企事业单位下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维护军工单位稳定。
(八)负责协调全省军工企事业单位之间,以及同地方政府部门的关系;协助省内军工单位解决能源供应、交通运输、基本建设的土地征购、环境保护等有关问题。
(九)负责全省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军工电子的行业管理;负责全省军工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和军品外贸等有关工作。
(十)负责考察和配备直属军工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军工企业集团抓好军工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全省军工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信访等工作。
(十一)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愿与国内外朋友忠诚合作共创美好的明天。
工办领导
主任:袁授铭
副主任:戴汉民 吴启荣 童旭东
纪检组长:王德起
政务指南
秘书处 规建处 人劳处 经济运行处 科质处 民爆处
机关党委 纪检组 后勤服务中心 离退办 国防工会
二级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