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资〔2010〕11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现将中价协《关于开展2009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10〕01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地所属甲级咨询企业的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情况进行统计。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具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且是中价协会员的企业),请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由所在地市站初审后,于7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省造价管理总站资质管理科。
附件:关于开展2009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一○年六月三日
抄送: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